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安魂歌(书号: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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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弦乐迷宫
    赵胧月被火灵军带走了,李飞应该很开心才对,这不是他想要的吗,可是现在李飞的脸比一开始更加的阴沉可怕。

    李飞右手拿着《金刚经》甩着手一下一下的拍在左手手心里,头靠在火车车窗上望着外面单调的景色皱着眉抿着嘴沉默不语。孤独,这就是孤独,赵胧月在时嘻嘻哈哈的虽然有些吵闹,但是总能让李飞感受到一种来自人间的温暖,只可惜李飞的性格太别扭,心理太扭曲了,怎么都接受不了赵胧月。其实李飞也明白赵胧月对自己的感情,可是他总觉得报仇是大事,这种儿女情长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却不知道这段姻缘错过了就有可能永远的错过了。

    时间过得还是一样的快并不会因为谁的心情不好而改变。火车已经进入了洛阳站,李飞站起身准备下车了,他多了一件行李——《金刚经》。一个忧郁帅哥捧着本《金刚经》还是蛮有吸引力的,一路上不光是小丫头,连大妈都不挺的看李飞,很多追偶像剧的妙龄少女们甚至觉得李飞比电视剧里的男主角帅多了。李飞目不斜视阴沉着脸毫无笑容默默地下了火车又步入了一个他陌生的城市。神都洛阳,李飞一踏入这片土地就能感觉到地脉中蕴含的丰富龙气。

    李飞这边刚进入洛阳,赵胧月那边也到了开封。火灵军尤其独特的移动方式瞬息百里。

    河南开封府,曾经的汴梁城,北宋的都城。有这么一句话是说开封的“黄河无风三尺浪,开封无风三尺沙”。那一段黄河的河床比开封城都高,历史上黄河决堤经常将开封城淹没,所以开封城的新城总是健在旧城上面甚至还有打地基时打的太深打到了地底旧城的房顶上的事发生。不过现在貌似没这种事了。

    赵家的宅子在开封府的郊区,一栋四层的洋楼背后有一片高尔夫球场,跟嬴夜家的低调奢华和刘毅家的复古奢华比起来,这有些显得普通了。很难想象这是海运霸主赵海的屋子。

    现在赵胧月就在客厅里端端正正的坐着,她对面是个体态壮硕皮肤黝黑微微有些谢顶的中年人,他的相貌和赵胧月有几分相似。这就是赵胧月的父亲——赵海。

    赵海右手两指夹着烟并不抽,只是眼睛像鹰隼一样盯着自己的女儿。赵胧月也不甘示弱,一对凤目迎着自己父亲的目光对着瞪回去。

    “把你的烟掐掉!”赵胧月的语气里充满了强势就像是在命令自己的父亲一般。

    赵海将烟在水晶烟灰缸里拧灭,赵胧月看见自己父亲的手掌上全是老茧,毕竟父亲年轻时只是个普通的水手,从水手到船长,再到海运公司的董事长,这其中的艰辛是赵胧月想象不到也体会不到的。

    赵海声音低沉的说:“他把你甩了?”单刀直入的切入问题,当真是个不会拐弯抹角的老水手啊。

    赵胧月盯着自己父亲的眼睛说:“他从来都没和我在一起过,又何谈甩不甩的。”

    赵海笑着说:“你倒想得明白,那你当初何必要逃还偏偏要去找他,现在你总该死心了吧。”

    “不死心,我不会嫁给那种东西。”赵胧月嘴硬得很。

    “哈哈哈,你所谓的爱情和你所谓的心上人都背叛了你抛弃了你,难道你还不明白吗?”赵海的脸上带着讥讽的表情。他们不像是父女之间的谈话更像是敌人在谈判。

    赵胧月一时无言以对,自己那么喜欢李飞偷偷地从家里跑出来去见他,可他不仅阴阳怪气对自己爱答不理的还这么轻易地放弃自己,我到底在追求什么?

    可赵胧月并不想向命运低头,她才不要听父亲的话进行一场封建式的包办婚姻,她要反抗。

    赵胧月坚定地说:“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向你屈服,即使李飞不是我命里的那个人,也总会有别的人是。但绝对不是你选择的那种家伙,至于所谓的家族利益和面子我才不会考虑,因为在不久的将来我一定会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而不是吃你这个老家伙的老本或是靠哪个男人。”

    赵海听到自己的女儿这么说不仅不生气反而欣慰的笑了,赵海边笑边点头,脸上堆起了一层层的褶子,像是老橘子皮。其实他才不过四十几岁却像是五十多岁的人,没办法早年在船上一张老皮被风吹被日晒被海水侵蚀的都不成样子了。连头发都是花白的。

    赵胧月凝视着自己的父亲,她第一次发现原来赵海看起来这么老了,她心里也想孝顺父母,可惜她也不愿委屈自己,她还太小总想着去打拼如何闲的住。

    赵海笑着说:“好好好,不愧是我赵海的女儿,志向远大犹如广阔汪洋一般。不过你现在应该好好想想如何从家里再跑出去,跑出去了又能去哪。”说完站起身就出门了。随后从门外进来的是两个火灵军,看起来赵胧月已经被自己的父亲监禁了。

    另一边,李飞漫无目的的走在洛阳城大街上,看着很多正在重建的地方心生疑惑。洛阳人杰地灵很少有什么天灾,那为何有这么多被毁的地方?而且他也不知道那个什么普照寺在哪里,在一座陌生的城里要找一个不出名的建筑这和大海捞针没区别。

    “呦,这位小哥,看你面色阴沉印堂发黑,一副死了至亲还背着血仇的样子就知道你不是普通人。还拿着《金刚经》不是信佛之人就是与佛有缘,只可惜六根不净不能一心向佛,现在迷迷茫茫迷失路途很是可怜啊。”李飞跟着声音转过头去发现是一个头发蓬松面容俊朗穿一身红衣的青年在对自己说话。李飞装作没听到扭头就走。

    穿红衣服的除了刘毅还有谁?刘毅看着李飞头也不回的走了,心想不能让自己这么半天都白费口水啊。刘毅急忙一个箭步闪到了李飞面前拦住李飞。

    李飞看到刘毅如此胡搅蛮缠顿时觉得火大,刘毅笑呵呵的先开口说:“兄台,别生气啊。想听我说完啊。我叫刘毅,在这个地界还算混得开,你需要什么可以跟我说啊,免费服务。例如,问路什么的。”

    李飞一脸疑惑警惕的打量着刘毅总觉得他的笑让人觉得恶心,哪有这么凑巧的事,这个刘毅哔哔了半天说的多半是真的,还免费,这年头哪有这么好心的人存在。不过正所谓艺高人胆大李飞的实力在这里摆着呢,普通人难进他身他也不怕什么。

    李飞警惕的说:“你知道普照寺吗?”

    刘毅点点头一拍胸脯竖起大拇指说:“当然,包在我身上。跟我走就对了。”刘毅说着扭头就走,李飞皱着眉小心翼翼的跟着他。

    刘毅走着走着突然回头说:“你知道天佛降世的故事吗?”李飞摇摇头心想怎么总有人给我讲故事,哎,上次迎佛西天的故事貌似还是我睡觉做梦梦到的。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没什么好掩饰的听个故事总不会有问题。

    刘毅看李飞摇头心想老疯子果然说对了。刘毅便在前面摇头晃脑的讲起了故事。

    天佛降世。相传佛陀在恒河讲经时有一孩童降生,佛说:“此子与我有缘。”果不其然,这孩子不仅天资聪慧而且悟性极高最喜欢那些佛经每天都是听着佛经入睡,而且天生一副慈悲心肠是真正的怕伤蝼蚁而不扫地,可不是懒。蝼蚁都不伤更何况是其他生灵,村里人也都很喜欢这孩子都认为他会有一番作为。可谁承想他们这里遇上了千年难遇的大旱,到处都是瘟疫和饥荒。孩子和家人一路逃跑,不停的有人死去。孩子只能默默地流着泪念诵佛经为他们超度。那个时候是人吃人的时候,人饿疯了什么都吃那关是什么,他们吃习惯了还觉得人肉才是世间美味呢。一个软弱无力地孩子要想在这种情况下活着比登天都难。可是谁都没想到孩子居然会为了一条素不相识的小狗对那些人说:吃我吧,我比它要好吃。小狗自然被孩子的舍己为人的精神感动了,可那些饿疯了的人却不管这些,只要能吃便好。古有佛祖割肉喂鹰,现在孩子愿意献出自己的肉身来救一只狗,在常人看来这绝对是疯了。可这暗合佛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如来佛祖将孩子和小狗的魂魄招到西天,孩子成佛而小狗则成了他身边的神兽。如来将这种精神融入如来神掌,起名——天佛降世。

    李飞听罢也觉得这孩子当真可笑至极,居然会为了一个畜生舍弃自己的生命。在他想来这个社会根本不会有这种事发生,而自己更不会做类似的事。刘毅看着李飞脸上复杂的表情心想:明明是佛像为何有一颗魔心呢?